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70号)和省政府《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》(苏政发〔2015〕106号)等文件精神,根据《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》有关规定,依法加快推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(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)开放共享,提高科技资源共享水平和运行效率,现将江苏中科智能院科研设施及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自2023年6月5日起至6月13日止,为期7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请联系科研平台处反映相关情况。
附件:2023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表
江苏中科智能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院
2023年6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