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院开展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”主题教育培训
发布时间:2020-06-23     浏览:1075次

      为积极组织开展以“消除事故隐患、筑牢安全防线”为主题的全国第19个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,6月18日,研究院邀请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副支队长梁雪锋走进研究院,开展以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”为主题的教育培训活动。常务副院长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执行组长马炘,副院长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冒益海参加培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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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梁雪锋围绕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、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等安全工作管理规章制度,讲述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同时,结合发生的典型安全生产事故,剖析了各安全生产管理主体在事故发生中存在的失职、过失以及事故处理中应当承担的主体责任。他指出,要做好安全工作,一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;二是加强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;三是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台帐。

      马炘在发言中强调,安全生产是稳定发展的基础,研究院始终把确保安全发展视为最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,狠抓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,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。一是严防思想懈怠、麻痹大意的心理,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,切实强化更居安思危的意识;二是坚持安全事故零容忍,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,压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;三是加强科技活动服务安全工作的投入和产出,通过成果产业化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技术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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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通过此次培训,“条条安规血写成”、“形式主义害死人”的教训深入人心,研究院将引以为戒,进一步狠抓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章制度,提高全体人员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,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,注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。

      常州中心各分中心、智能苑入驻机构相关人员近80人参加此次培训。(综合人事处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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